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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别通过电视网络买手机
郑州市消协发出2008一号消费警示
作者:谢朝红文章来源:河南商报更新时间:2008-3-10

打开电视,超强功能的手机广告“铺天盖地”,买到手里,手机的质量、功能却经常和广告宣传的不一致。

  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昨日发出消费警示,最好不要通过电视购物和网络购买手机。

  【警示】 别通过电视和网络买手机

  昨日,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发布今年第一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手机时,要注意查看手机主机机身是否贴有信息产业部的进网许可标志;并查看包装内随机携带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以及耳机、充电器、电池等附件是否齐全。

  同时,由于近来通过电视和网络购买手机的投诉不断上升,郑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最好不要通过电视直销和网络来购买手机。这种在付款现场见到实物的购物,容易让消费者拿到手机后,才发现手机“名不副实”,手机的质量、功能与广告宣传不一致,售后服务保障难,销售商只留电话不知公司名称、地址。

  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疑问或发生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咨询和投诉。

  【提醒】 购买手机要“三核对”

  “手机的消费量一直在不断攀升,而在近几年来各种商品类投诉排名中,手机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常位于前列。”郑州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购买、维修手机,要选择诚信度高的经销商和售后维修服务部。

  同时,消费者要向经销商索取发票以及加盖公章并完整填写《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送修手机时要索取维修单,并保存维修记录,不要只凭维修人员口头答复作为依据,避免事后无据可依。 

  要特别核对三包凭证、发货票上经销商填写的电池的出厂序号,与电池上标志的出厂序号是否一致。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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