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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台体重秤称出8种结果
南宁市有市民反映,她分别在13家药店提供的体重秤上免费称体重,称出的结果不相同。记者调查发现,药店免费体重秤失准背后有秘密
作者:顾艳伟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更新时间:2008-4-25
“太奇怪了,同样的体重秤,误差达5公斤。”日前,广西南宁市一位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她用南宁市13家药店提供的同型号的体重秤称体重,称出8种不同的结果,最高误差达5公斤。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免费体重秤成了“哈哈镜”
南宁市市民李女士告诉记者,前不久,她在南宁市东葛路、古城路逛街时,见沿途不少药店提供有体重秤供顾客免费使用,就顺便在这些体重秤上称了一下自己的体重。“这些秤把我称糊涂了。”李女士说,她先后到13家药店称体重,结果称出8种不同的重量。“现在到底有多重,我自己都不知道了。”对面这一结果,李女士哭笑不得。
为了证实李女士的说法,4月7日晚,记者先后到南宁市星湖路、古城路、建政路、园湖南路上的7家药店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记者在7家药店的体重秤上称出5种不同的体重(见附表),其中最重的为70公斤,最轻的为66公斤,两者的误差达4公斤。
在当晚的调查中,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一位姓黄的女士告诉记者,她去药店称体重,每次都会发现自己变重了,她觉得这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是为了促销药店的减肥品。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7家药店中,除了一家保健品专卖店外,其他药店的体重秤上均贴有国内某知名药品生产企业的减肥品广告。这些药店的体重秤型号相同,最大称重量均为150公斤。同样的秤,其称出的结果为何会出现这么大误差呢?
古城大药房的一位店员告诉记者,人的着装多少及称体重的时间不同,称出来的结果会有一些差别。当了解到本报记者当晚在不同药店称过体重,并得出不同结果时,这位店员表示,该药店的体重秤是厂家免费提供的,称重结果仅供顾客参考,如果顾客有疑问,需要准确的体重,最好到医院进行体检。
一些体重秤被动了“手脚”
通过朋友介绍,记者日前联系到一位曾在南宁市多家药店做过导购员的覃小姐。据覃小姐介绍,体重秤大多是一些药厂免费提供给药店的,其目的在于树立企业形象和促销产品。为了达到促销目的,厂商一般会在体重秤上动点小“手脚”。
“对体重秤做‘手脚’,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一般会将实际体重调高1到2公斤左右,不敢差太多,否则顾客会起疑心。”覃小姐说,通过这种人造误差,有时候能起到促销作用。因为一些原本不打算购买减肥品的顾客,在称重时发现自己体重增加,此时导购员主动上前介绍,很可能会促成一次销售。
就覃小姐的说法,本报记者向南宁市一家药店负责人进行求证,对方未予认同。该负责人说,这些体重秤使用频率高,有一些孩子故意在上面跳,时间长了,自然会出现误差。“既然知道这些秤有误差,药店为什么没有校正?”针对记者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这些秤是药品生产企业免费提供的,出现误差该由药品生产企业负责校正。
体重秤失准凸显信用缺失
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王科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药店里的免费体重秤属非强制检定器具,由药店自己送质监部门检测。经过长时间频繁使用后,秤内弹簧的弹性会发生变化并导致误差,药店应定期将其送质监部门检测以保证准确性。
广西桂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万峰表示,虽然药店的体重秤不属于国家强制检验器具,但并不意味着药店可以利用它误导消费者。依据《计量法》第28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因此,只要有证据证明药店通过人为因素导致体重秤出现误差,并超过国家规定的误差值,有关部门同样可以追究药店的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体重秤失准凸显经营者信用缺失。提供体重秤实际上是药店经营服务的延伸,药店不能因为其是免费使用,而不重视其计量的准确性,或任由失准秤误导消费者。药店应及时请相关企业对体重秤进行校准,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退回。另外,药品生产企业出于广告目的提供的各种产品或服务,应该保证质量。
新闻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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