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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药品专项治理
含兴奋剂药品必须标明“运动员禁用”
作者:王屹立文章来源:河南日报更新时间:2008-4-24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现在起至9月底,我省将开展兴奋剂及含兴奋剂物质药品的专项治理,非法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企业,及销售未标有“运动员禁用”警示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的药店,最重将被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近2000种药品要贴警示标签

  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公布的蛋白同化制剂类和肽类激素品种类的兴奋剂目录有81种,全部兴奋剂目录有216种。含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两大类兴奋剂物质的复方制剂药品有近2000种。对正常人,这些复方制剂药是普通药品,只要按照说明及遵照医嘱服用,就是安全的。但对于运动员,服用后就会被检测出含兴奋剂,后果严重。所以,近2000种复方制剂药品必须标明“运动员禁用”的警示语。

  据介绍,从现在起至本月底,我省为企业自查和宣传培训阶段,使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从业人员熟悉反兴奋剂法律法规知识;从5月1日起至5月底,我省将集中力量对兴奋剂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从6月至9月底,为督查及整改、巩固提高阶段。

  兴奋剂严格实施处方销售

  其中,专项整治期间,对零售药店的监督重点为:零售药店不得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根据有关规定,兴奋剂实行处方药管理,零售药店要严格凭处方销售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兴奋剂;自今年5月1日起,2007年10月1日后生产的含兴奋剂物质的复方制剂药品,应标注“运动员禁用”,对未标识的,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经营企业要主动下架,停止销售。

  我省的17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要确保按规定渠道购买、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我省获得批准生产兴奋剂药品的生产企业,要按规定渠道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对含兴奋剂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要加贴警示标签,不得有文字模糊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

  违法生产经营将被吊销证件

  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有关产品、违法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及工具设备,查封有关生产经营场所。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批发企业违法经营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


 

新闻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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