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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08年,物价再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结果,受春节和雪灾等因素影响,今年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7.1%,创1997年以来的月度最高。(据2月19日新华社电)
CPI的高企,影响最大的对象是低收入、困难群众,这种影响也将是动态的、长期的。因此,关注物价水平与最低保障标准的互动,应是目前政府做好困难群众工作的要点之一。事实上,我省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去年11月份,全省低保工作会议就决定,将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切实及时调整低保补贴,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这是一项合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群众愿望的德政、仁政。
但必须看到,这项政策的实施目前并未完全到位,一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仍然压力很大。一方面,一些地方还存在认识上的差距,对民生投入不足;另一方面,即使已经有所行动,但实施“联动”的力度和敏感度尚待提高。省会郑州去年7月份即开始对低保群众实施物价补贴,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补贴,6个月提前一次领取。一些地方也有类似做法。这种为民意识应该肯定,但做法值得商榷,补贴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跟得上物价上涨的幅度吗?几个月一次领取,是否显得过于“粗放”?
面对物价变动,政府应当更加牢固地践行“民生为重”理念,把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民生不稳,则社会不稳,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受到影响,贻误科学发展大局。要看到,我省GDP连年呈两位数增长,财政收入也呈高速增长势头,提高民生投入,让其与GDP、财政收入增长同步,正当其时。
在实际工作中,应当建立反应迅速的低保、物价联动机制,力促粗放型、静态型联动向精细型、动态型联动转变。首先,要密切关注和把握本地物价变动信息,做到物价一有较大变动,低保补贴就及时跟进;其次,要定期及时对低收入、困难群众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动态核定享受低保人员,依据其收入变化和物价变化,做到一发现新的低保对象,低保及物价补贴就及时跟进;第三,依据各类物价变动信息,可以实施更精密的专项低保补贴,比如取暖补贴、用水补贴等,提高低保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和使用效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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