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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消费者协会成立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议庭”、“律师维权服务中心”
作者:卢相云文章来源:本站原创更新时间:2008-6-5

针对消费者协会调解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的情况,为了适应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更快、更有效地解决各类消费纠纷,滑县消费者协会积极探索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新方法、新措施,主动与县人民法院、河南金太阳律师事务所联系,在全市率先成立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合议庭” 、“律师维权服务中心”。“合议庭” 受理消费诉讼案件后,将会严格依法审理,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的方便消费者诉讼,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的保证 。

     建立“合议庭”、 “律师维权服务中心”,对于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具有积极的深远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支持消费者就权益损害方面的诉讼。同时规定,消费者协会应履行支持消费者就权益损害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消协协调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建立“合议庭”、“律师维权服务中心”是三个组织机构依法、合理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需要;其次,“合议庭”、 “律师维权服务中心”成立后,可以采取一定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比如,根据实际需要并按规定简化起诉方式,宽延交纳诉讼费用、先予执行、财产保全和适用督促程序,提供法律咨询、减免律师诉讼费用等,为广大消费者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合议庭”和“律师维权服务中心”的成立也将使疑难消费争议解决率大幅提高,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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