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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希望商业网点分布更加合理
中消协发布“2007年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作者:任震宇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更新时间:2007-12-12
12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7年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调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主要包括农民对农村市场商品和服务改进的期待,以及中消协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的建议与措施。调查报告显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小卖部已经成为农民日常消费最多的场所,农村消费者希望商业网点分布能够更加合理,购物更加方便,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卖部、连锁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管。
●半数农民在小卖部购买日用品
来自中消协的调查数据显示,50.3%的被访者通常在小卖部购买油、盐等日用品,28%的被访者在(连锁)超市购买油、盐等日用品,20.4%的被访者在集贸(自由)市场购买油、盐等日用品,仅有1.2%的被访者从流动小贩处购买油、盐等日用品(见表)。
记者从调查数据中发现,虽然选择(连锁)超市消费的农民少于去小卖部的农民,但连锁超市潜力巨大,调查发现,年龄越大的人,在小卖部购买日用品的被访者比例越高;而年龄越小的人,在连锁超市购买日用品的被访者比例越高。其中,16-25岁的被访者中,有46%在小卖部购买日用品;56-65岁的被访者中,有52.1%在小卖部购买日用品。此外,文化程度越高,在连锁超市购买日用品的被访者比例也越高。家庭经济情况越好,在连锁超市购买日用品的被访者比例也越高。“这是一个重要信息。过去,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我们往往关注的是集贸市场,而忽略了村子里的小卖部。”中消协秘书长助理丁世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认为,“我们希望有关部门和各级消协组织都能从这个信息中得到启示,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加强对农村小卖部所出售的商品和服务的监管、监督,使对农村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监管、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期待商业网点分布合理购物方便
调查显示,“商业网点分布合理、购物方便”、“农资质量有保证”、“食品卫生有保证”“商品和服务价格合理”、“维修服务方便快捷”、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小卖部、连锁超市、集贸市场的监管是农民对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的6个主要希望。
从数据来看,25.9%的被访者对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第一希望是“商业网点分布合理、购物方便”,排在第一位;22.3%的被访者对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第一希望是“商品和服务价格合理”,排在第二位;21.9%的被访者对改善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第一希望是“农资质量有保证”,排在第三位。
●农民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调查显示,57%的被访者对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第一建议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排在第一位。15.5%的被访者对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第一建议是“加强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排在第二位。9.1%的被访者对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提出的第一建议是“加强‘一会两站’(消协分会、12315联络站、消协投诉站)建设,方便消费者投诉”,排在第三位。以下分别是“对消费权益受到损害的农民提供必要的司法援助”、“推广农资连锁经营,建立农资示范店,提供质优价廉的农资产品”、“提供及时的农业科技服务”等。
调查发现,农民对加强“一会两站”建设,方便消费者投诉寄予较高的期待。丁世和说,这不是偶然的,各地消协重视抓好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在农村建立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网络。从2005年开始,“一会两站”在许多地方已纳入政府主导的新形势下的农村消费维权工程,这对提升消协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层次和水平是个难得的机遇。“这就要求我们把在农村消费维权的工作重心放到这个平台的建设上来,通过抓好这个消费维权平台的建设,使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我们发现,农民对‘提供及时的农业科技服务’重视程度较高,这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丁世和告诉记者,“希望有关方面、部门从这个调查中能体会农民的这个强烈愿望和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把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相关链接
全国消协组织
将从五个方面八项举措抓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本报记者 任震宇
记者从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消协组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后,全国消协组织将从5个方面,采取8项举措抓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这5个方面是,进一步建议和推动,使各地基本建立和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抓好“一会两站”建设,实现“一会两站”在90%以上农村的覆盖率,并发挥良好的作用。进一步抓好受理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工作,使农民的消费权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护。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有显著提升。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工作,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农村市场的监督检查,使农村市场环境有明显好转。
这8项举措分别是:
——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自觉性。各级消协组织要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对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积极探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消协组织要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受理投诉、调解消费争议的机制,对农村消费者进行消费教育和指导的机制,对农村农业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消保部门和消费者报社(站)的协作配合,发挥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优势。
——大力推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网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组织网络,各级消协组织要与各级工商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推进农村“一会两站”工作的力度,争取在全国大部分乡镇和农村都建立起“一会两站”。与此同时,要抓好“一会两站”的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编写适合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需要的教材,加强对“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依法维权,建立和完善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的救助网络。各地消协组织一定要认真履行职能,依托农村“一会两站”依法做好受理农村消费者投诉救助工作,特别要做好农村消费者群体投诉工作,要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和工作者深入广大农村为农村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解决投诉中的疑难问题。
——借助社会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网络。各级消协组织要利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消费评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重点抓好与广大农村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农资、食品、百货以及供电、金融、电信、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社会监督。
——采取各种形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网络。各级消协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教育和指导的内容应包括,有关法律、标准知识,商品和服务知识,消费维权知识,以及先进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等。中消协拟与各地消协组织联合编写针对农村消费特点的、系统的消费教育材料,提高农村学生及其家庭的相关素质和水平。要依托农村“一会两站”举办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进一步形成覆盖乡村的开放式消费教育系统。
——积极参与,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的法律体系。各级消协组织要依据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建议并推进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特别要积极建议和推动有关部门修订农资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为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提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水平。各级消协组织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工商机关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将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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