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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将建立和完善消协组织定期新闻发布制度
中消协在青岛召开全国消协系统秘书长会议
作者:邱 宁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更新时间:2007-11-26
11月22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了全国消协系统秘书长会议。中消协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作了题为《积极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工作报告,对中消协和全国各级消协系统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规划。明年,中消协将建立和完善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定期发布的制度。
母建华说,2007年,中消协和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指导下和各理事单位的支持下,按照中消协三届六次理事会工作部署和“一三三五”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大力开展“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着力加强了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了消费维权理论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消协组织建设,切实抓了消协组织内设机构和队伍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母建华指出,在2008年的工作中,各级消协组织必须坚持做到“六抓”,即:关注民生抓热点,扩大影响抓活动,指导系统抓典型,增强活力抓创新,建立制度抓规范,围绕能力抓队伍。努力做好新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消协以及各级消协组织2008年的工作计划主要包括,积极开展2008年年主题活动,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
强化消费教育和指导的工作力度,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深入基层抓好典型,在总结各地开展消费教育经验基础上,召开全国消协系统消费教育经验交流会;上下联动,举办全国消费知识电视大赛;向社会公布《消费者责任导则》,根据导则内容,组织开展电视大赛;围绕消费者关心的衣、食、住、行、农资等方面,联合开展比较试验;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注重警示质量的提高;丰富和完善网上消费指导中心;组建消费指导专家团,为消费者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督促企业主动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消费环境。
召开全国商品服务监督工作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商品服务先进单位,进一步推进全国消协系统事中维权体系建设;开展信用卡消费、广告对儿童消费不良影响等专项问题深度研究;开展诚信建设承诺活动,动员各地协会,开展好“诚信建设承诺”活动,参照《企业社会责任导则》意见,考核企业诚信维权成绩,以典型带动各行业诚信建设,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开展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母乳代用品”社会监督活动。
强化对受侵害消费者的救助力度,畅通有关投诉渠道,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转变工作方式,规范投诉工作,抓重点难点、转办督办,搞好调研,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提高协调指导地方消协处理投诉工作的能力;开发全国消协投诉咨询信息处理系统,建立全国消协投诉直报网点;进一步加强投诉和解机制建设,印发中消协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管理暂行办法,举办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培训,指导协调地方消协开展投诉和解工作,促进全国消协系统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的资源共享;继续发挥好律师团作用,办好律师团咨询服务信箱,组织疑难投诉研究,支持消费者诉讼,同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推广江苏省消协建立人民调解制度的做法,规范强化消协组织消费纠纷调解工作。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力度,紧紧抓住消费者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与理论研究工作。加强法律法规研究,适时提出建议,推进有关问题的妥善解决;编辑出版最新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标准汇编,专家解读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标准;重视国家立法、立规、立标工作,探讨消费者组织参与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适时发布中消协观点。
强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科学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强化消协组织自身建设的力度,积极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工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消协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在对全国消协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国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推动消协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创新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消协组织新闻宣传定期发布制度;加强消协网站新闻宣传作用,充分发挥网站及时、经济、容易掌握、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工作,主动向媒体提供新闻图片和影音资料,不断扩大消协组织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和交往的范围和力度,在学习借鉴国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理念、经验和做法的同时,积极宣传我国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扩大我国消协组织的对外影响力。
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消协秘书长参加了会议。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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