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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收费价格高 消协调解降低价
作者:韩梅芝文章来源:濮阳市消协更新时间:2007-11-17
近日,濮阳市消协工作人员电话接到濮阳市黄河路某小区家属楼王某、李某的投诉。该二人投诉称,小区内的电费收了三个月都按0.75元/度收的费。小区住户都意见很大,找了小区物业公司多次,口舌费了很多,但是也无济于事。无奈之中他们想到了濮阳市消协,要求市消协通过调解来降低电费收费标准,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市消协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急为消费者所急,想为消费者所想,凭着一颗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心,立即进行了调查。情况属实后,又立即拨通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王某接电话否定说,不会收那么高吧?具体情况她不太清楚。市消协工作人员责成她转告主管的收费领导,要他们尽快降低收费价格,按规定的统一标准收费。还多次与该物业公司有关领导沟通、调解。根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行为等规定。责成他们在本月内降低收费价格,取消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该物业公司终于认识到了他们的收费价格即不合理,也不合法。他们心服口服后,在本月内很快取消了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并退还了多收部分。王某、李某、小区住户都拍手称快,感谢市消协工作人员的帮助。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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