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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炸伤眼,“315”忙维权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郑州市工商局更新时间:2007-10-13
9月7日,中牟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接到了一起烟花伤人的投诉:韩寺镇古城村村民董刘祥为庆贺其侄女考上大学,于9月6日晚燃放礼花予以庆祝,在燃放过程中有两枚礼花弹未在空中爆炸,而是距地面60公分处爆炸,造成其12岁的侄子右眼被炸伤住院。接到投诉后,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到燃放现场进行调查,确认该组礼花弹系“三无”产品,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9月8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责成销售者王某一同到医院看望受伤病人与家属,并先期垫付住院治疗费5000元。目前,此投诉正进一步处理中。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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