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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玻璃瓶 右为塑料瓶
10月11日,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手术后的杜爱红静静地躺在病床上打吊针。一家人在议论病情的时候,女儿无意中发现了输液架上的“秘密”,那挂着一个玻璃输液瓶。此前,她们一家人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到这种瓶子了,杜的女儿为此还怀疑这家医院条件不好。后来值班的护士告诉她,这是医院为患者节省费用,玻璃瓶比塑料瓶便宜,并且效果也一样。
杜爱红听说后,连连说“这样好,这样好”。护士长告诉她,如果七天住院全部使用这种玻璃瓶输液,将可以节省100元左右。
洛阳市妇幼保健中心的这项举措缘于今年5月推行的一项新政。洛阳市发改委、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出台政策,对洛阳市大输液作价办法进行改革(大输液,是指容量为50毫升及以上各规格的葡萄糖水、生理盐水、糖盐水等,有玻璃瓶、PP瓶、PVC自排式共挤膜3种包装,后两者统称塑料瓶,塑料瓶比玻璃瓶价格高出很多。
此前,各医院的大输液作价办法是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15%差率。这个作价办法的漏洞在于:药品进价越高,实际的利润空间就越大。其带来的后果是,面对同种大输液,医院宁可购进价格高的塑瓶装,也不愿使用价格便宜的玻璃瓶。
新的改革办法规定:各试点医院销售的大输液,相同容量规格,不分包装材料差别,在实际进价的基础上,500毫升和250毫升分别加利润0.53元和0.47元,100毫升以下加0.38元。
这就是说,不管各医院购进何种包装的大输液,进价又是多少,医院盈利部分都是固定的。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医院购进高价大输液的动机。
这一政策首先在河科大一附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安县人民医院、新安县中医院和嵩县人民医院试点,自2007年5月30日开始执行。
“我们统计了8、9两个月的用量,250毫升以上的大输液共用了25970瓶,玻璃瓶输液价格分别为2.5元(250毫升)、2.71元(500毫升),如果是同一厂家出的质量相同的塑料瓶包装,价格则分别是4.57元和5.03元,哪一种给患者省钱不言而喻。” 洛阳市妇幼保健中心药剂科主任梁建民说,医院自列入试点后,250毫升和500毫升的大输液全用玻璃瓶的。此前,他们只在做手术时用玻璃瓶大输液冲伤口,其余使用的都是塑料瓶。
“改为玻璃瓶后,医院平均每个月损失利润近两万元,等于减轻患者两万元的负担。”该医院党委副书记苗保平说。
在同为试点单位的河科大一附院,记者在该院急诊病区和儿童病区看到,患者使用的仍旧是塑料瓶,可以判断没有按照文件执行。该院制剂室主任谢秀娟说医院计价已按照新的作价办法执行,至于玻璃瓶和塑料瓶的使用情况,她以需要请示领导为由没有回答。
洛阳市区另一家试点医院洛阳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黄科长说,该院塑料瓶和玻璃瓶都在使用,只是在使用时会征求患者意见需要哪一种。但记者在该院急诊病区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玻璃瓶装输液。
三家县级试点医院的使用也是喜忧参半。对这样的结果,该政策主要发起人之一、洛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李泓壮表示无奈。他说,尽管没有全部执行,但对试点医院6~8月份大输液的统计数字表明,玻璃瓶的使用增加了3.9万瓶,增幅为216.67%,塑料瓶的使用在逐步下降。他表示,要通过价格检查督促执行,下一步还准备把该政策推广到全市所有医院,进一步降低看病费用。
洛阳市卫生局副局长马延利拿着李泓壮要求把试点推向全市的公函不置可否,作为卫生主管部门,已经有医院向他表示了对该政策的不满。“医院要生存、要发展,收入一下降,都来卫生局诉苦。”马延利说。
医院使用塑料瓶还是玻璃瓶,将直接影响医疗费用的高低。这个本来为老百姓让利、符合医疗改革精神的举措为何叫好不叫座。一个输液瓶虽小,但它折射了整个医疗改革的难处,医院、卫生主管部门乃至药品经销商,都在这场改革中露出真实面目,唯独患者,没有表达权利的机会。
小小输液瓶利润有多大
2006年年底,洛阳市物价、卫生、劳动、药监等部门联手,曾对全市57家医疗单位使用大输液情况进行调研,结果令人吃惊:价格较高的塑料瓶,正逐步取代价格低廉的玻璃瓶。
该政策推行前,洛阳市已有4家医院完全使用塑料瓶大输液,32家医院使用比例超过50%。使用塑料瓶大输液占全部大输液的比例:4家三甲医院为90%,市区二甲医院为87%,县城大医院为48.8%,市区企业医院为38.4%。据洛阳市发改委最新调查,今年上半年,除汝阳县等两个县外,其他县已经全部用塑料瓶了。
“这种趋势虽然有塑料瓶使用方便、产品更新的必然,但主要问题还是目前现行药品作价办法导致的结果。”洛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李泓壮认为。
再来看看塑料瓶和玻璃瓶的价格差距。以500毫升的葡萄糖注射液为例,目前常见的有玻璃瓶、PP瓶和PVC共挤膜三种包装,在政府采购中,同企业的中标价格分别是2.20元、4.60元和5.40元,顺加15%的差率后,医院的零售价格分别为2.53元、5.30元和6.21元。这就是说,医院经营同剂量的葡萄糖注射液,卖出一瓶玻璃瓶装的,利润为0.33元;卖出一瓶塑料瓶装的,利润是0.7元,卖出一袋袋装的,可以赚0.8元,利润相差超过一倍!
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医院愿意用塑料瓶了。据洛阳市发改委和相关部门的统计,2006年,洛阳市55家医院使用大输液806.9万瓶,销售额3082.8万元,如果全部用玻璃瓶,销售额是1710万元,也就是说,仅仅为了一个包装,患者一年多支付了1372.8万元。据洛阳市医保办统计,使用塑料瓶比使用玻璃瓶每年医保资金至少多支出500万元。
据多位医疗界人士说,不仅在洛阳,现在很多地方大输液都有塑料瓶逐步取代玻璃瓶的趋势,这恐怕和现行药品作价办法有脱不掉的联系。③17
2006年底,洛阳市物价、卫生、劳动、药监等部门联手对全市57家医疗单位使用大输液情况进行调研发现:价格较高的塑料瓶,正逐步取代价格低廉的玻璃瓶,这大大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5月,洛阳市发改委、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出台政策,对大输液作价办法进行改革,从根本上限制了医院购进高价大输液的动机。
输液瓶折射医疗大格局
一个毫不起眼的输液瓶里竟然有大文章。这一项并不是很激烈的改革之所以遭遇两重天,有医院大力推广,但更多的医院喊着支持实际不为所动,这其中有深层次的原因。一个输液瓶虽小,但它折射了整个医疗改革的难处,医院、卫生主管部门乃至药企,都在这场看似无关痛痒的改革中表达了不同的利益诉求。唯有最弱势的患者,只能等待医院的“施舍”。
洛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李泓壮说,药品进价越高,医院利润就越大。这是医院“偏爱”塑料瓶的原因之一。“招标并不能彻底解决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医院在选择同种中标药品时会首选价格高的购进。”
“价格虽然高,但临床效果好,这是医院最常见的解释。”在这场改革推行一开始,就有医院负责人拿着文件找到卫生局说不能执行。他们的理由是塑料瓶使用方便、安全性高。事实上,只要是合格产品,玻璃瓶和塑料瓶大输液的质量是完全一样的。
李泓壮说,新的改革办法已经给医院留足了利润空间,只是比过去最高价输液包装低了一点,重要的是降低采购成本,从而达到让利患者。
但医院不执行的态度不能不让人提出疑问,这中间一定有其他不能表明的利益在作怪,其中可能包括药品经销商对医疗单位的许诺。否则,仅凭使用方便,医疗单位根本就没有购进高价大输液的动机。
李泓壮说,这个新办法实行后,真正受到冲击的是同一种大输液价格虚高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试点医院的一位药剂科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该院大输液由塑料瓶改为玻璃瓶后,原本供应塑料瓶的经销商几次打来电话询问原因,并流露出不满。
从去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经对1226种药品进行了多次降价,但是许多药品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分别采取了不同的“对策”化解降价,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该类药品在市场上消失。
至于卫生主管部门,他们的态度更是左右为难。老百姓看病贵的矛头指向了他,但医院的管理者也是他。用洛阳市卫生局副局长马延利的话说,“医院毕竟要生存、要发展,否则谈何为患者服务”。
洛阳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吕宪义说,从降低看病费用的角度,这项改革是好的,但是从行业发展趋势,现在提倡用塑料瓶,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哪种更好。
看病贵的争论很久了,从一个输液瓶的改革不难看出整个医疗改革的难处,医院要保证有利可图,药品生产商也要最大可能地赚钱,卫生主管部门要保证医院发展,只有患者希望降低医疗费用,这里面的矛盾仅仅靠单纯降价是难以调和的。
洛阳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李泓壮说,一旦大输液作价改革办法试验成功,将把试点推广到全市。更重要的是,他们希望把大输液作价办法的改革成果运用到其他药品的作价办法上,最终真正使洛阳的老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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