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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高考移民”学子起诉教育部门》后续教育部表示10名学生可回南阳参加高考 部分家长表示将继续上诉
作者:路六居文章来源:大河报更新时间:2008-6-4

今天上午,本报一直关注的“高考移民”集体诉讼第一案中的10名迁陕高三学生,将到南阳市招办报名参加6月7日、8日的高考,对于忧心如焚的家长们来说,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但是部分家长表示,将把官司打下去。
  “我的孩子在西安市西港花园中学上学,前段时间,因为被取消今年的高考报名资格,已经离开学校。前天,学校的老师打来电话,说是西安市高招办给每个学校发了通知,要求学校一定要通知到每个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可以回南阳市招办报名参加高考。”昨天下午,迁陕学生家长之一的潘先生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听到这个消息,我的确很高兴。”
  今年2月,西安市灞桥区招生办以不符合“在陕常住户口满3年”为由,取消了原籍河南的12名高三学生的高考报名资格。12名学生遂将灞桥区招生办、灞桥区教育局、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撤销其行政行为。5月26日,12名学生一审败诉,其中,10名学生于第二天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另外2名学生没有提出上诉,表示将参加明年的高考(本报4月25日A14版、5月15日A30版、5月27日A16版曾作报道)。
  据此案代理律师之一蒋虎军介绍,就在这10名学生及家长期盼着二审开庭之际,经过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努力,此事由陕西省招办报到了国家教育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示,让河南省招办接收这10名学生回南阳市报名参加高考,因为这10名学生在迁陕之前,均居住在南阳市。
  面对这样的喜讯,部分家长高兴之余仍表示,从今年2月孩子们被取消资格后,除了家长忧心忡忡外,孩子们也是情绪低落,没有心思投入到学习中,即使参加高考,成绩肯定会受到影响,而且此事的起因是陕西省教育部门之间的文件相互打架所致,为何要让学生们来付出代价?所以,他们表示,上诉将会继续,为孩子们讨个公道。据此案的另外一名律师常伯阳介绍,按照《行政诉讼法》,原告如果不撤诉的话,法院必须给个说法,他和蒋虎军律师将会继续代理此案。

 


 

文章录入:贾力    责任编辑: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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